近二十年來,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治水平迅速提高,2008年美國風濕病學會循證醫學角度,提出了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原則:
第一、早期使用傳統的DMARDs藥物比如甲氨蝶呤、柳氮磺胺吡啶、來氟米特等。
第二、密切隨訪,嚴格監測病情活動度與治療的不良反應。
第三、療效不理想者,快速增加治療強度。
第四、聯合使用的DMARDs藥物包括生物制劑。
第五、傳統的的DMARDs藥物治療失敗者應該使用生物制劑。
第六、抗腫瘤壞死因子α抑制劑治療失敗的時候,可以使用二線生物制劑.
第七、合理的使用糖皮質激素,目前不推薦全身的大劑量應用,可以短期小劑量或者局部應用。
